¼Œ哪怕是一路去长安投奔宗正寺,好歹也是太祖血脉,朝廷总能赏口饭吃;”
“而我自己起初想着的,则是顺着山边小路往南走,看看能不能在半路上收拢些各郡溃散的兵马,再拉起一支队伍来跟陆沉拼命。”
说到这里,李煊赫的嘴角勾起了一抹自嘲:
“结果这一路上,我瘸着腿,带着那两个亲卫,混在从北面逃难下来的流民堆里,一瘸一拐地往南走了十几天...老大,你一直坐在成都看军报,没亲眼去外头看看,现在的巴蜀,到底变成了个什么模样。”
李煊逸没有作声。
“总之...”李煊赫轻轻摇了摇头,“不是那样的。”
“就算之前留在成都继承王位的人是我,就算你没有派张崇带着那两万宿卫去临江,就算这满城的世家大族尽心尽力,结局,也一样不会有任何改变。”
“因为我在剑门关上,亲手跟陆沉打过仗;我这一路走回来,亲眼看过这支荆襄大军。”
“巴蜀承平了两百年,太安逸了,从王府里的你我,到朝堂上的公卿世家,再到底下当兵吃粮的将校士卒,而荆襄是从乱世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,这已经不是你我兄弟谁更聪明、谁更会打仗的问题,而是没有人能拦住那顾子珩一统西南的决心。”
秋风吹过,李煊逸呆呆地坐在石凳上。
他的嘴唇翕动了好几下,似乎想要开口反驳这番丧气话,毕竟,若真是这样,岂不是说明他和李煊赫无论做什么都没有意义?
可看着李煊赫那双死寂坦然的眼睛,看着对方身上的伤,到了嘴边的所有话语,最终全都化作了一声长叹。
“所以我一路往南走,走着走着就突然发现,这天下虽大,却已经没有我李煊赫能去的地方了。”
李煊赫闭上双眼,语气萧索:
“我去长安,不过是一个丧师失地、被朝廷嫌弃的郡王,要在宗正寺的高墙里看人脸色苟活下半辈子;我若是隐姓埋名躲在乡野做个富家翁,难道要我睁着眼睛,一天天看着这片土地往后改姓了顾,看着咱们蜀王一脉两百年的痕迹被顾子珩一点点擦得干干净净吗?”
他重新睁开眼,看着对面的长兄,平静说道:
“我李煊赫生在成都蜀王府,是蜀王府的二殿下,从我生下来的那一天起,我的骨头、我的血、我这二十多年争来抢去的一切,早就跟这座成都城、跟这座王府长在一块儿了,既然没能死在剑门关,也没办法重新与那陆沉一战,那我就走回来,死在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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