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三个字。
与莫墨默刚认识时,他能够轻易的说出我喜欢你,莫墨默也知道他的喜欢。
可是面对赵红颜,他无法说出口,一个原因是因为他并不知道对莫墨默的喜欢和对赵红颜的喜欢,哪个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喜欢,对两人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,所以莫新很茫然,所以什么感觉才是喜欢呢?而另外一个原因则是赵红颜的特殊性。
本文前段提过,莫新用骄傲来掩饰自卑,赵红颜无论从哪方面来讲,都是当之无愧的天之娇女。
要身世,她是星二代,父亲是娱乐圈举足若轻的大佬,要资源有资源,要金钱有金钱,而他有什么呢?
要人气,赵红颜本身就是很有潜力的明星,只是因为学业才暂时告别娱乐圈,等学业一结束,以她的资源,要不了一年时间,各大娱乐头条又会出现她的身影。而他,不过是刚接触娱乐圈的萌新一个,能比得上她?
无论什么都比不上啊。
两人间的差距太过明显了。
哪怕真的喜欢她,他又怎么能说出口呢?
他的骄傲就是他的自卑。
哪怕喜欢她。
哪怕他知道她对他有好感。
一个男人只要在喜欢的女人面前有自卑的心理时,那注定两人不会轻松。
莫新突然觉得头疼,余光下的赵红颜,像个邻家女孩般灿烂的微笑着。
看着她的微笑,莫新默默地下了一个决定,一定要成功,一定要拿着代表着娱乐圈最崇高的奖杯站在她面前,对她说出那句话。
赵红颜当然不知道莫新的心里斗争,对她来讲,现在的相处就已经让她很满意了。
朋友以上,恋人未满。
她不敢奢求太多,平生第一次喜欢一个人,她有些喜悦,还有些害怕。
或许就这样简简单单的,一起上课,一起吃饭,一起散步,一起斗嘴……她就已经很满足了。
* * *
回到酒店房间,看着两张一米五的床,莫新有点头疼。
这家酒店不像在曼斯顿五星酒店,标间都是二套一的户型,有两个房间加一个大厅。
这家酒店平时供剧组住的都是双人间,虽然也有套房,但是一部戏少则两三个月,多则三四个月,天天住标间也是一比不菲的开销,除非你自己出钱住套房,不然想指望剧组?除非你是大咖级别的。
虽然酒店是辉映公司自家开的,但是酒店也是要营业赚钱的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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