绝对不会受到什么致命伤害,所以他根本就不要怕得生了病。
但平安是原主的侄子,所以余颖不得不咬着牙调教着他。结果调教了半天,还是给余颖一种白费了力气的感觉。
因为感觉要去看病人,感觉现在穿的太素。所以余颖换了一身衣服,这一次穿了一件暖色系的衣服,同时心血来潮地带了一朵红色的绢花。
就在插那只绢花的时候,余颖一眼就看见旁边的知更嘴巴翕动了一下,似乎想要说话,于是余颖问:“知更,你有何事?”
知更虽然只是她的侍婢,但也算是她的耳目,看到余颖追问,最终还是说出口来,“城主,小公子现在不能看见红色。”
“这是什么鬼毛病?”余颖脱口道。
这几个月不见,余颖竟然感觉平安已经变得让自己不认识,这时间也不长啊!
红色怎么了?很鲜艳,而且带着一种热情洋溢的感觉。而且多年来,余颖也没有发现平安有这个毛病,怎么几个月不见,就已经成了这个样子?
“自从小公子病了之后,就更不愿意看见红色。这段时间,小公子变得性喜文雅,成天说:红色俗气。”知更嘴角抽抽着,一咬牙合盘托出,垂首道。
其实知更也不明白平安是怎么想的,突然间就不怎么喜欢红色,说俗!知更不知道说什么好,要知道红色一般都是办喜事、逢年过节才用,哪里俗?
“呵呵!这毛病就不能惯着。”余颖听到这里,根本就不打算合着平安的意,这是怎么一回事?“这段时间,平安可是结交了新的人。”
“是的,小公子这段时间认识了一位秀才。”知更说道,她一直负责处理平安的大小事务,所以知道平安这段时间和一个文绉绉的酸秀才,走的比较近。
“秀才!”余颖拉长了声音,感觉自己的额头的青筋跳了一下。
这个时空也有儒家,甚至出现了所谓的理学大家,那种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,更是风行一时。
甚至有段时间理学大盛,如果女人的手臂被人无意识碰了一下,就算是女人失贞。那么遵从礼法的女人,就要砍下自己的手臂,以保持自己的纯洁。
后来到了乱世,这一套才被扔进了犄角旮旯里。
对于这一点,余颖是嗤之以鼻的。
但是余颖心里很是有些警惕,像这种言论,只要环境有一些好转,就会是死灰复燃。
毕竟女人被束缚成木偶之后,更加利于男人父权、夫权的行使,对女人没好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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