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的脸几乎贴在一起,女主角立刻脸红心跳……但男主角其实是想拿女主角身后的一件物品。
当然,宫斗等小说比较常用是狗血模式,从一开始读者就知道主角最终一定会平步青云,但若当中多些使用逆转,肯定会更受读者欢迎。反正在故事中,我们得经常想出一些让读者意想不到小情节,这样才能增添小说的趣味。
四故事情节小说的篇幅越短,就越着重于情节,篇幅越长则越着重于人物塑造及故事架构。那么说,长篇小说是否就无须着重于情节呢?
错,长篇更着重于情节,因为人物塑造及故事架构都源于情节,而且每个情节都必须有其存在价值。或许说,作者必须让每个情节都有其存在意义,否则就是废话,是撑字数。譬如:在故事内加插一段佛经,华丽丽撑了几百字,后文必须有跟这段佛经相关的情节。譬如佛经中某一段,甚至某个字隐藏了某个信息,例如凶手的姓氏什么的。也就是说,不管前面如何废话,如何叨唠,只要后面有这些废话的相应情节,那就不是废话,是伏笔,否则就是注水。
另外,情节一个更重要的作用是塑造人物,而人物又必须与故事互动。很多时候情节是用于描述人物某方面的性格及特点,但这些性格及特点必须随着故事的发展而展露出来,如果一开始说男主角怎样怎样,女主角又是个怎样怎样的人,那就太生硬。应该以某些事件来带出人物的性格,这就是情节其中一个重要之处。
五人称选择人称就三种:我(第一人称)、你(第二人称)、他(第三人称)。第二人称不用考虑,操作难度高,读者接受度低,稿子送到编辑手上,直接进回收站。偶尔写个短篇是自娱,写长篇是自虐。若不差钱可以写,曾经有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,就是凭一篇第二人称小说夺冠。但想赚钱就先死了这条心,建国以来就没一个大陆人获得诺贝尔奖。
因此,要写网络小说,只能从第一及第三人称中选一个,老求建议新作者选用第一人称。近年关于第一人称,有很多批评的声音,在读者评论中经常能看到一句“看见第一人称就不想看了”。甚至有些杂志,譬如《今古传奇》,直接拒收第一人称小说。
这是否说明第一人称不好呢?错,第一人称很好,只是近年太滥了。韩寒的《三重门》等多本小说都是第一人称,销量上百万册,谁敢说不好?《鬼吹灯》也是第一人称呢。第一人称其实非常适合新作者,若把自己代入小说当中,轻易就能将主角的性格描写得非常生动。不过第一人称也有不少缺点,当你用第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