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飞原本牵着洛晓依的手,正低头盘算着晚上去哪家茶餐厅吃烧鹅。
突然,他的脚步顿住了。
前方五米处,一家关门的电器行门口,坐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。
穿着牛仔外套,坐在一张折叠圆凳上。
男人怀里抱着一把吉他,面板边缘磕得全是裂痕。
面前放着一个琴盒,旁边竖着个破音烂嗓的劣质大音响。
男人闭着眼睛,正声嘶力竭地嚎着一首香江本地烂大街的口水情歌《爱在尖沙咀》。
“就算流泪,就算心碎,你依然是我心底的错对……”
他唱得很卖力,眉头拧成了死结,脖子上的青筋根根暴起。
路过的人行色匆匆,偶尔有两三个人停下来瞥一眼,又摇摇头走开。
琴盒里只有几枚可怜的硬币。
凌飞眉头微皱,脚尖一转。
洛晓依察觉到他的动作,偏头看去,她知道这种微表情一出来,绝对是职业病犯了。
“怎么了?”洛晓依轻声问。
“这嗓子,废了可惜。”凌飞语气平淡,却透着股恨铁不成钢的惋惜。
那男人唱歌时,声音里带着一种极其罕见的金属颗粒感。
放在地球上,这就是典型的开口跪沧桑烟嗓,有点类似陈奕迅和李宗盛的结合体。
但在蓝星这个畸形推崇飙高音的乐坛里,这种浑厚的男中音没人待见,注定只能在街头吃灰。
更要命的是,这年轻人的发声方式错得离谱。
那首《爱在尖沙咀》本来就是流水线上的口水歌,旋律黏糊,歌词狗屁不通。
偏偏这小子为了迎合市场,硬生生掐着嗓子,把男中音往高音区死拽。
声音扁平不说,还带着极度刺耳的撕裂感。
“暴殄天物。”
凌飞冷哼了一声,松开洛晓依的手,双手插兜,溜达着朝那个街头歌手走去。
洛晓依嘴角勾起一抹看戏的笑,乖巧地退后半步,安静跟在后面。
老王一看来活了,眼睛直放光,立刻打手势让摄影师把长焦镜头推过去。
直播间的观众瞬间精神一振。
“卧槽,大魔王要干嘛?”
“这哥们唱得跟公鸡打鸣似的,凌爹不会嫌吵要去拔他音响线吧?”
“前方高能预警!凌爹的乐理DNA动了!”
年轻男人闭着眼睛,正准备深吸一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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