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十九。
八十九次。
林舟看着那个数字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“可惜只有三十七秒。那天收音只收到了这么一小段。”白露把手机收回去,语气里带着一点遗憾,“你什么时候录完整版?”
“快了。已经在做编曲了。”
“真的?”她从躺椅上直起身子,“录好了第一时间发给我!我要当你这首歌的第一个听众。”
“已经有人比你早了。节目组的音乐总监——赵永刚——他拿着现场收音来找我谈版权,说要把这首歌放在第二期当插曲。”
“什么?!”白露瞪大眼睛,“你已经卖给节目组了?”
“没有卖。免费授权,只保留了署名权。”
白露的表情从震惊变成了困惑,又从困惑变成了一种林舟看不太懂的神情。她把毛巾一角无意识地折来折去,过了几秒钟才说:“为什么不卖?你现在不是挺缺钱的吗?”
“你怎么知道我缺钱?”
“第一期你穿的那双运动鞋,鞋底磨得快平了。”白露耸了耸肩,“搞不好比我的职业生涯还光。”
林舟被这个比喻逗笑了:“你是说你的职业生涯光鲜亮丽还是——”
“别转移话题。”白露打断他,眼睛直视着他,“为什么不卖?”
林舟沉默了一会儿。他不能告诉白露真相——不能说我不能把别人的作品据为己有,不能说我脑子里的旋律全都来自另一个世界。他只能给一个她能理解的答案。
“有些东西我觉得应该留在自己手上。”他说,“哪怕不值什么钱。”
白露盯着他看了好几秒,然后忽然笑了。这次的笑容和刚才不太一样——没有露出牙龈,嘴角的弧度很轻,像是在心里确认了什么。
“林舟。”
“嗯?”
“你这个人挺奇怪的。明明是个送外卖出身的,说话做事却好像什么都不急。好像你早就知道——”
“林舟!”
远处传来邓朝的大嗓门,打断了白露的话。两人同时转头,看到邓朝站在录影棚入口处朝这边使劲挥手,另一只手指了指旁边一个戴着墨镜的中年男人。
“导演找你!说是有个什么原创歌曲的事要商量!音乐总监带了一个人过来,说是什么制作人——你赶紧过来!”
林舟站起来,把毛巾搭在躺椅靠背上。他低头看了白露一眼:“回头再说。完整版出来了我第一个发你。这次不是三十七秒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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