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还是很喜欢她,喜欢她身上的香味,喜欢她说话的样子,还有笑时的美丽模样。”
“发骚了?”一张怪气人的脸探过来,笑容都是这般狡黠,“发骚就追呀,你在这儿当诗人呢?向我念诗都能上得了女人吗?我又不能给你上。”
此话出,宛若一柄锤将好不容易烘出来的旖旎暖感砸碎;内史密斯立马送出一拳,看着这贱兮兮的狗玩伴,当面“tui”一口,竟是越想越气,红个脸颊在火盆边和艾斯追打起来。
“哈哈哈哈。”简-艾斯一路快意大笑的缩脖子猫腰往周边跑,时不时回头看,咧嘴笑着握住酒瓶喝,腰左右乱扭,像是背后长了眼睛般把身后小伙伴的飞踢都躲开。
“别跑!”内史密斯这下心都气痛了,指着骂,挥舞拳头往前追。
于是简-艾斯再次“嘿嘿”两声,跑到书架后躲藏,再隔一会儿探出脑袋,向前头找着自己的小伙伴求饶:“好好好,是我说错话了,我赔你个礼物,保证让你满意!”
“嗯?”内史密斯站在原地用鼻孔喷气,瞪着眼珠,像是在着火。
简-艾斯从书架后踮脚出来,嘻嘻笑,哪有一点儿神体和老板的样子。
“喏。”艾斯两根手指夹住酒瓶口,另只手一转宝戒,取出一卷真正有点岁月气息的皮纸,将其拉开,让小伙伴好好瞧这一张画。
内史密斯刹那没声了,睁大眼往前凑,仔细看看其上内容,时不时找到简-艾斯的含笑目光,头摇摇,尽显惊讶的开口道:“你,你,”
两句话不通,他直接把画拿了过来,低头好好瞧着:“你竟然有国诺德克大师的真迹,噢天呐,这,这也太贵重了吧……”
“嗯~”简-艾斯倚靠在书架边摇头,笑得像猫,十分懒洋洋的,“这画别人送我的,反正不要钱,你拿着就行了呗。”
“卧槽?”内史密斯抬眼瞧瞧小伙伴,一点不觉酸,反倒由衷的高兴,“谁这么大方啊?你小子可以的,这画最少七八十万呢,而且……”
两个年轻人开始朝客厅走。把黄皮纸在茶几上摊开,内史密斯取了盏多余的油灯点燃,好好照着这幅铅笔画的历史,照着其粗犷混乱的线条,照着那入纸三分的绘画痕迹。
这是一幅用铅笔凌乱迅速描绘出的人物神态像,总体为三个仅露出赤裸上半身的人一层层平躺相叠,整体画风色调老旧,大都颜色偏暗黄和深褐,叠在最上面的人背趴着偏头只能看见后脑勺,而身下压着的女孩则略微诡异的张大眼,并用自己的手捂住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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