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禁了,百姓恐怕反倒会确信那些流言是真的。我就是要正大光明,借其口,用其书。”
两人辩论了半天,谁也没说服谁,最后时间不早,只能暂时休战吃了个晚饭。
鉴于两人谁都没办法说服对方,于是这个时候,第三个人——怀瑾——闪亮登场。
看了一大堆大逆不道之言、又听了一耳朵两人辩论的怀瑾:……
她觉得自己像是夫妻吵架负责调停的居委会大妈。
怀瑾叹了口气:“皇上啊,你确定让臣妾来说?臣妾见识短浅,提的建议可能会造成预想不到的结果。”
别的东西太久不用或许会忘,但是思想一旦定型,日后思考问题说话做事均从已经定型的思想出发,时间过的越久,思想反而会记忆的更深刻。
怀瑾也是如此。她上辈子接受的思想教育显然十分成功,以至于她重新投胎二十多年,遇见事情也是第一个用辩证方法分析思考,这样思考出来的东西在封建社会搞不好会变成催命符。
皇上显然不知道怀瑾在想什么:“你且大胆说就是了,具体如何做,还有朕和你表哥做决策。”
怀瑾发表了宇宙免责声明:“好吧,但是这可是皇上您让臣妾说的,出了事可不能来怪臣妾。”
“曾静按律是该杀。但若先由三法司依律定罪,再由皇上依律下旨赦免,这就不是皇上心血来潮想饶谁就饶谁,而是国法有定,恩自上出。天下人看的是法,服的也是法。”
这是程序正义与法律至上。表面在强调“法是皇上治国的好工具”,实际上表示了即使拥有最高权力的皇帝,他的“恩”也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。
法不再是皇帝随手可扔的抹布,而是权力运行必须经过的通道。久而久之,时机成熟之时,很容易引发思考,如果连皇恩都要依律而行,那皇权本身是不是也该受法的约束?
“曾静之罪不光是诽谤皇帝,更是要害天下、乱社稷。审他的时候,要把他‘祸害的是江山,是万民的太平日子’这一点踩死。这样百姓恨他是替这天下恨而非为皇上而恨。”
这是抽象国家认同与“去个人化”效忠。表面上在给曾静罪状加码,实际上悄悄把效忠对象从皇帝本人转移到了“江山社稷”这个抽象概念上。
这是在拆分“忠君”与“爱国”,让“国”成为一个可以脱离某一家一姓而存在的东西。后世一旦有人想推翻皇权,这就成了最好用的理论武器。
“民间谣言为什么止不住?因为朝廷藏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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