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。”
“那我们去普拉纳好不好,人家想陪你喝点酒。”
“行。”陈福裕跟“人家”约好了时间。
出门之前他特意看了一眼信用卡带了没有,李菲菲约他在普拉纳见面是有深意的。其实李菲菲并不喜欢那里,觉得吵,德国的那些香肠肘子她也不爱吃,怕胖。但是陈福裕相反,觉得那里热闹,有时候忙了一天想换换脑子的时候就喜欢去那里发发呆,看着德国老头欢快的拉着手风琴,再喝点啤酒,人好像就会跟着慢慢活过来了。
普拉纳是凯宾斯基饭店的餐厅,但是位置在相连的燕莎购物中心这边,李菲菲醉翁之意不在酒,肯定是在燕莎又看上什么了,拽他来买。
陈福裕不是个对女人小气的人,但是他不太喜欢这种被绑票的感觉,何况,他觉得自己还没惨到要用钱来换女人的爱。
不过,不用钱,他又拿什么来换呢?
李菲菲走进来的时候,一路之上的鬼佬的眼睛都粘在她身上。她皮肤白腻,所以特爱穿黑,一副大墨镜架在头上,手里拎着LV,彩妆鲜明服贴,容光焕发,走起路来身形袅娜,明眼人一看她的打扮做派,就知道这是个文艺界的明星,虽然大家都叫不出她名字。
李菲菲的第一张专辑是魏峰的公司给做的,走的是城市怨妇范儿,销路并不好,只能在二三流小城市走走穴。她一直把魏峰当救命稻草,央着他给介绍老板、导演、大哥之类的,魏峰不胜其烦,有一次饭局就把她带了出来,恰巧坐在陈福裕的边上,李菲菲话不多,声音软绵绵的,很讨陈福裕的喜欢,晚上就跟陈福裕回家了。
俩人也不算正式傍着,李菲菲要忙事业,陈福裕一个人住惯了,就是一个月见几次面,上几次床,有时候应酬身边需要带女人就带她出来跟大家坐坐。买东西给钱不在话下,这种事情,不用李菲菲亲自张口。
时间长了,也不是没有感情,有时候李菲菲会跟他喃喃的抱怨到穷乡僻壤走穴的辛苦,穴头的狡猾和凶恶,他也会觉得有些心疼。可是李菲菲不是那种可以收在家里相夫教子的女人,进了这个圈子,尝过名利的甜头,谁能说走就走。魏峰早就警告过他,说别说哥们儿不提醒你,你跟她混混就行了,别当真,这个女人野心大着呢,你可栓不住她。不过光野心大有什么用啊,这嗓子跟那英能比吗?现在出盘带子多难啊,哪那么容易成名,你别把钱往水坑里扔。
所以也就这么吊着吊着走了一年多快两年了,她另外有没有人他不知道,不过他倒是一直没有别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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