胶州营地方阵、训练和装备面前,还是胶州营地胜面为大,当然,这样的战斗,必然会出现比远距离地交战更大的伤亡,同样的,代价增大,获得的收益和胜利也是加大。
火器战在野战中伤到对方的皮毛,而肉搏却可以杀伤对方的元气,最起码,在这个时代是这样的。
甚至直到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的中期,战场上的刺刀冲锋和肉搏,仍然是决胜的重要手段,那时候的火器已经完备异常了,更不要说现在。
胶州营有个很好的传统,将领们对士兵非常爱护,所谓的爱兵如子也就不过如此,但这种爱护却有着像不敢打肉搏战,打死战的方向展,溺爱自己的孩子等于是害他,这种过份依赖火器不愿去肉搏的心态,岂不是就是大明军队面对敌人乱放火器的,敌人冲近全军大溃的毛病,最起码也是有了苗头。
士兵们是人,但对于将领来说,他们是将领手中的工具和刀剑,是为他们取得胜利的,必须要敢,要舍得付出伤亡,只有这样做,才是一名合格的军将。
这道理的确是冷血残酷了些,不过在战场上,是没有什么温情可言的,因为这是战争,你死我活的战争。
李孟这番话说完,王海和周围的亲兵都是若有所思的模样,他们是将来的后备军官,李孟所说的问题,他们迟早都要面对。
当然,话也是点到为止,不能说的太深,李孟转头询问一名一直是低头不出声的亲兵说道:
“你数到多少了?”
那名亲兵一愣,然后抬头开口说道:
“四千六百一十。”
李孟拿起千里镜看了看已经有些远的阵线,骑兵们已经是有足够的空间纵横奔跑了,这些留在后面的流民也是成功的实现了阻截官军追击的命运,真正的主力和跑得快的人,已经是跑出了这片“狭长”的地带。
如果骑兵再追击,会有战果,但已经是意义不大。
的确杀地足够多了,李孟眯着眼睛看前面除却烟尘之外,差不多已经是安静下来的战场,只有些伤马的嘶鸣之声。深吸了一口气,硝烟和血腥掺杂在一起地味道,不知道有什么先天地因子存在。李孟现自己对这个味道十分的喜欢。
或许自己喜欢战争也不一定。放下千里镜,李孟扬声下令道:
“传我将令,马队收兵,归德士绅所带民壮搬运尸体。打扫战场,步卒南岸就地扎营休养,严加戒备。”
他一说下令,立刻是几名亲兵上前,听到李孟吩咐的命令之后。这些传令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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