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。
走进一条黑暗的过道时,我们正巧和迎面而来得邪祟撞了个正脸。
出乎我预料的是,对面竟然是三副立起身子行走的骷髅。
这不光出乎预料,还有点超乎常识,你要知道,邪尸之所以能够起尸,就是因为他们的肌肉和神经没有烂透,一旦肌肉被融毁,单靠骨头,是怎么都不可能站起来的。
肉身能够做出动作,主要靠得是骨骼肌,不是骨骼。
本来我还想多观察一下对面的骷髅,可惜云裳性子急,没给我这个机会,她立即催出两道念力,直接打散了附着在骷髅身上的邪气。
失去邪气的支撑,这些骷髅当场就瘫倒在地。
只是瘫倒在地,而不是散落在地,它们的每一根骨头,好像都用某种物质贴合在了一起。
我满心好奇,抓起其中一副骷髅看了看,才发现它的每一根骨头内部都内嵌了金属丝,就是这些丝线,将一根根骨头连接了起来。
而且我也大概看明白了,它们之所以能动,也是受到了金属丝的驱动。
真稀奇,以前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东西。
我把玩着手里的骷髅,心里头不断称奇,直到莉莉丝在队伍末尾提醒我:“先办正事吧,这些东西以后再研究。”
我不无尴尬地笑了笑,而后才扔了骷髅,朝黑暗深处走去。
莉莉丝是那种,她只要发现你有什么缺点,就会反复谴责你的那种人。
这会儿又听她在后面嘀咕起来:“真是的,这人怎么就分不清主次呢,上一次去竞技场找我的时候也是,只顾着看我画在地上的符印,正事儿全忘干净了。”
卢胜材来了句:“他就这样,你以后习惯了就好了。”
“为什么要我去习惯他,明明是他做的不对。”
“那你还想怎样,你去打他呀,那你也得打得过他呀。”
“我可以谴责他。”
听着卢胜材和莉莉丝对侃,我突然感到一阵庆幸,卢胜材被我和云裳批判了这么多年,现在终于找到一个盟友了。
也就在他们两个你侃我,我侃你的档儿,前方突然炸起一道蓝绿色的冷光,匍匐在走廊中的大片黑暗顿时被这道光撕破。
我眯着眼睛朝光芒绽起的位置张望,就见那里站着一个人。
不是别人,正是水晶酒吧的酒保,费斯厄。
我侧了侧身,让出一个身位,对云裳和卢胜材说:“动手,别伤着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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