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这样的一个事情的前提就是说那自己就欠下人情的,最终埃文还是商业的头脑占据了上风马上就是。跟着就说:“行了,你如果说是在这个事情上面一定要坚持,说是说先给钱的话,这个也可以的,但是有一点你必须得提出来,你自己足够让我们感觉到耳目一新的意见,不可能随随便便忽悠我们呀。
这个我们还是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的,你如果说是乱给提意见,那也是不合适的。”
最终埃文还是选择了商业行为,因为如果说是用钱能够解决的事情的话,那就不叫什么麻烦了。不就是50万不就是先给吗?反正人家埃文也没有赖账的意思。
花50万请叶明过来做一些事情,这个呢很显然就是非常不错的一个选择的。在这样的一个事情上面。很显然这个埃文也是选择了给钱办事儿了。
叶明马上就点点头说:“行,只要是咱们商量好了,怎么办就行了,给钱嘛,对不对你的。要求呢可以写在合同里面,咱们就按照合同来办事,咱们这是商业社会嘛,对不对?
遵守合同。必须得不遵守合同的话,那律师也不是吃素的对不对?所以说给钱ok没问题。
你呢先给钱,因为我提意见和写写剧本是不一样的,写剧本是需要时间,大概需要一个月连写的,修改得需要一个月左右的,所以说你在我写完剧本以后呢,就再把钱给我的话,这也可以,但是提意见的话,那仅仅就是说是属于一锤子买卖。
我可以说完这些意见以后呢,你就决定用或者是不用到时候呢,我没有控制你们的能力的,你如果说是赖账的话,那我也没什么办法,只有打官司了,而且打官司是非常的耗费时间精力的。
这一点我是比较讨厌的一个行为,所以说我先收钱,如果说我收了钱不办事。你可以告我呀,对不对?你们是大公司也不在乎这点麻烦对不对?
你们有专业的律师帮你们,所以说你们就不会担心我反悔,因为我是不会反悔的,我作为个人,作为一个弱势群体,那我要敢反悔的话,你们有的是办法收拾我甚至说直接的去法院告我都是可以的。
在这个事情上面我。自己保证我自己不会拿了钱不办事,我是属于非常有商业信誉的那种人,我是属于拿了钱,只要我认可的我肯定会办事的,你们不相信可以写在合同里面嘛,对不对?
就是说有惩罚性的,条款都是可以的,前提就是说我们这个合同呢必须对双方都是对等的那种的,你不可能说是你们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,根据我这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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