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坐牢五年不等的,这其中的猫腻就很大了,完全由法官操控,可以说是一言生,一言死的状态了,这当然是不允许的,所以这其中就需要细分。
同时对于抢劫的标准也必须要改变,如今宋朝对于抢劫的量刑,大抵是以抢劫金额数量来作为判断的,但在许多法官看来,单纯以抢劫金额来作为判断,实在是一件太过于粗糙的事情,一个年轻人被抢劫和一个老年人被抢劫,情况自然不一样,年轻人相对来说,对于危险抗压性比较强一些,而老人则不同,抢劫犯有可能这么一吓,会让老年人受到极大的刺激,心灵受到极大的冲击,同时在社会上的影响也会十分的糟糕,这自然是不行的。
同时有没有携带凶器进行抢劫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,没有携带凶器,相对来说,性质就不是那么的恶劣,若是携带凶器的话,那么性质就相当恶劣了,就应该要重判,除此之外还有是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抢劫,还是在一些人少的环境下抢劫,比如说小巷内,楼道内,走廊内,这两者也完全不一样。
若是在公共场所抢劫,光天化日之下,明目张胆的进行抢劫,这就是对社会的重大恶劣影响,其惩罚力度自然要加大,若是在走廊抢劫,则代表抢劫犯起码还是惧怕自己的行为被曝光在社会之下的,因此这样的人还有救,量刑上自然也就少一些,这些都是量刑标准,而不应该单纯以金钱为唯一标准,这一点十分重要,也是需要大力改革的。
除此之外,对于杀人这件事情也是如此,在现代社会,杀人一般分为故意杀人,过失杀人,杀人未遂,防卫过当杀人,激情杀人,低智商患者杀人,杀人犯不能等多种形式,每一种所受到的惩罚得到的待遇也是完全不同,但在这个时代,在刑法上,杀人就只有那么一条罪,分为杀一人,杀三人,杀全家,十人以上重大案件之类的,并不会去研究杀人者的动机,只会以杀人的多寡来进行判案。
这也是十分粗糙的审理方案,在现代,不仅仅被害者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,嫌疑人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,不能因为他杀人了,就让他杀人偿命,这是不道德的事情,若是杀死的是一个贪官污吏呢,这个杀人的人是实在活不下去,或者愤恨与这名官员的为非作歹呢?这些都是需要去调查的,而不应该以被害者为唯一的思考对象,这样做的话,最后审理案子得到的结果,只会让社会不相信司法的公正性。
所以这些都是需要去研究的,现代社会的思想道德并不完全适用于这个时代,但是法律不应该仅仅保护被害人,也应该要保护嫌疑人,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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