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代,而女人则不行,但随着经济发展的规模扩大,许多家庭的收入开始增加,养育子嗣的许多成本也被朝廷所分担,因此对于许多家庭来说,养两三个孩子也不会是什么问题,一个女孩儿又怎么样呢?
二来则是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了弃婴是违反法律的事情,婴儿也是人,只要他生出来了,就是人类的一员,这与现代不同,现代一般认为怀孕四个月就已经是人了,因为他已经有了最基本的胚胎,也开始有男女的区分,但在这个时代,你让人们去接受四个月的怀孕就是人这种事,还是比较困难的,所以从出生的那一刻就是人了,如果弃婴,便是杀人,要按照谋杀罪来论处,最低刑罚也是五年。
按理来说这个判罚是低的,但也没办法,因为社会大众依旧很难接受,这个时代的世界观是孩子是我生的,那么我想让他死,他就得死,这种思想在中国人的心中根深蒂固,你想要去改变,是很不容易的事情,如果弃婴直接无期往上,最高死刑,那很多人是不能接受的,且如今的社会弃婴事件还是很多的,有些有良心的人会把婴儿送到一些大地主家里去,或者是孤儿院的门口,让他们来照看,还有的则是会直接往河里一扔,便是自生自灭了。
所以如果法律定的太高,恐怕全国许多百姓都会被送上断头台了,这显然也不行,所以五年无疑是最好的一个刑期,能够使得大部分人感到戒惧,但又不会引起反感,随着社会上弃婴事件逐渐减少,从而再加紧法律的惩罚力度,这才是最好的做法,毕竟弃婴问题着实是十分严重,这造成的一个重大影响就是社会男女比例十分不平等,当然,这对于宋朝来说,并不是什么大问题,因为有大量的殖民地人,外国人愿意嫁给宋朝人,从而获得宋朝的身份证所以宋朝的男性对于宋朝女性数量比自己少,这件事并没有太大的感觉,数千万的外国女性渴望获得宋朝身份,这可以说是宋朝的强大,带给老百姓们最好的优惠了。
除此之外,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孤儿数量的暴增,毕竟把孩子送到地主家,或者有钱人家里的,真正愿意接受的也是少部分,大部分转手就送到孤儿院去了,所以在如今的宋朝孤儿院可以说是遍地开花,其数量甚至要比养老院还要多,根据户部的调查,全国各地的孤儿院总计有两千多个,基本每个县都会有一个左右的孤儿院,有些城市甚至有三四个,孤儿人数在六十七万左右,这还是近几年社会经济发达,弃婴事件减少之后的结果,不然这个数字会更大。
在这些弃婴中,女性占比在百分之六十九左右,男性只有百分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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