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危险了,大半夜的走在路上,月光惨淡惨淡的,心里开始害怕起来。
叶姑娘更是紧紧的拉着我的手,我告诉自己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,这么害怕实在是对不起自己做过鬼的经验,只是听见不知名的生物叫唤的时候,还是感觉毛毛的。不行,这样下去,我都要被自己吓死了,那时候大晚上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是怎么办来着?唱歌,对,唱歌把那些不知名的动物叫声压下去。
于是我开始唱歌给自己壮胆,把我在现代的歌曲搜肠刮肚的开始唱,从高雅到街头的,一直唱,偶尔也让叶姑娘有发挥的空间,但多数时候还是我在唱,这都要得益于当年去KTV做麦霸时候的经历。
估计是古代的动物没听过人这么唱歌吧,我这诡异的音乐风格或许把它们镇住了,偶尔会有一些小动物爬出来,但都没看到大型的例如老虎之类的生物爬出来,我们在走了许久也唱了许久之后,终于看到了前边有一家茶寮,顿时跟见了亲娘似的扑了上去。
店家睡眼朦胧的给我们开了门,然后在得知我们刚从小重山的土匪窝逃出来的时候,二话不说的给了我们方便,答应给我们借宿一晚,并且告诉我们从这一直往前走就到了下一个城市。
我与叶姑娘总算是放下心来,由于我还是一身男装,对外还是称夫妻,那家主人只有两张床,于是我与叶姑娘还是睡在一起,刚才是困倦不已,洗漱之后两个人回味起今天晚上的逃亡,倒是精神许多。
叶姑娘告诉我,她的名字叫叶子衿,父亲是当朝的吏部员外郎,之前说的那些都是真的,原来这姑娘还是个官二代,但是似乎日子过的不是很好啊,难怪心眼那么多。
然后我们关系开始亲近起来,结果古代人表示亲近都是姐姐妹妹的称呼,我虽然不知道这具身体的年龄,但是我在现代绝对比叶姑娘大,于是她称呼我凌姐姐。
第二日一大清早,我们起床去向主人告别,然后进了城,接下来思考的还是没钱怎么去京城,我决定故技重施,画酒楼老板的画像,却被老板无情的拒绝了。然后拉着叶姑娘去了青楼,表示自己画技了得,可是古代信息发展太慢了,他们压根就不知道我的画技,却以为我是来把叶姑娘卖掉的,我顿时哭笑不得,难道这年头还有卖老婆的吗?
正想拉着叶姑娘走,却被人叫住:“公子留步,刚才你说你什么都会画,特别擅长画人,不知道有一单生意你做不做?”来人是一位丫鬟模样的人,仔细的打量着我。
我点了点头,她先是测试了一下我的画技,我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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