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看在他帮忙接纳孙莉晴与菲菲的份上,二来也是这人的确不错,再说他有一大帮的女人要保护,身上没有这些利器可不行。
长枪则就只给了他一条,这足够了的。这点弹药,一条枪完全吃得掉。
剩下两条,我用一条,我表姐也用一条,那只柯尔特,则是打算给苏舞或者田秋秋防身的。
我倒是多给了他一个弹匣,让他在关键战斗中,保持持续火力。
这种利器,一年到头下来,未必用得上多少次,但在关键攸关性命的时候,它就是保命符了!
分子弹的时候,我还特地交待了李志一声,说平常打猎,能尽量不用,还是别要用枪好了。四百多发子弹,也不见得有多经用的,要是打只野鸡兔子,也浪费一发子弹,那就有点大材小用了。除非是前天那样的那只大公猪,人力无法捕捉的,倒是可以一两颗子弹省事解决。
说到打猎,我倒是又给了李志两条虎筋,这是那天打的那条白额虎身上抽出来了。
这玩意非常的韧,可以用来做弓弦。
我笑道:“听说吕布辕门射戟的那张麒麟弓,用的就是虎筋。虽然没里那么夸张,但做一张简单的弓,还是可以的,打鸟打兔子,绰绰有余了。”
我要不是因为还赶着路,没法安定下来,我都要做一张出来用。
在女人们的操弄下,吃了一顿还算丰盛的分别饭。然后就趁着天气阴凉,早早地出发了。
李志等人还坚持要送一程。
于是翻过了山沟,直接送到外面盐碱化的地头去。
我们在山口上补充了足够的饮用水。
在荒滩上,我止住了李志等人的送别:“好了好了,就在这里停了吧,再往前走,你们渴了可都找不着水喝的。”
然后话别,菲菲这小鬼还挺粘人,紧紧拉着田秋秋的手,道:“秋秋姐,苏舞姐,陆琳姐,还有乐乐大哥哥,你们可要记得回来看我呀!”
“好的好的。”我满口答应。
其实不出什么意外,救援也没希望的话,我和李志这支队伍,最终很大可能还是会汇合在一起的。
真要在这片荒凉地域安身过活,一辈子回不去的话,两拨人聚在一起,也会更加的方便。我们每一个人,都有一个头脑,都有一项技能,都是一个宝贵的财富,只有互相合作,我们才能过得更好。
对于这事,李志倒也问了一声,问两拨人能不能重聚。
我没敢给肯定的答案,接下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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