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酒吧里面呐喊声如雷,而且出奇的整齐,声浪一浪高过一浪。客人都美了,那么酒水自然也瞬间增长,瞧得老板娘眼睛发直:这大叔简直就是酒仙啊,发财了发财了——
一边幻想着每天晚上酒吧都爆满的景象,一边挤过躁动的人群,来到傻叔跟前。老板娘风韵犹存,先向傻叔抛了个媚眼,然后用腻人的声音说道:“先生,我们单独聊聊好不好?”
傻叔哪懂什么风情啊,脸上依旧是那副高深莫测的笑容。大概刚才唱了两首歌,而酒吧里面又有点闷,所以他轻轻甩甩长发,试图凉快一些。可是他不知道,这个动作在某些人眼里实在太帅,不是那种年轻帅气的帅,而是充满了成熟男人的风韵。老板娘就觉得一股热气在小腹涌动,望向傻叔的眼睛也脉脉如水。
就连李小胖都不得不承认,傻叔绝对是黑瞎子屯的怪胎,除了傻之外,他现在的气质,根本就不像是在农村生活的人,应该就是那种传说中成熟优雅的绅士。
客人们开始起哄,好不容易这么燃,当然要多听几首歌,于是“再来一首”的声音响爆全场。
不过也有例外,除了李小胖之外,刘一兵也正和褚建国以及黄铁军在角落闲坐,褚建国饮了一杯啤酒:“兵哥,对手很强大,我建议你还是放弃吧——”
黄铁军比较老成,他也无奈地揉揉太阳穴:“我就不明白了,哪来的这几个怪胎?”
“我,我——我——”刘一兵最终也没说出什么,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啤酒,瞧得两个从小玩大的发小儿都心疼,只能默默地陪着他喝酒。
有人起哄架秧子,傻叔当然也听见了,他平时没事还唱呢,更何况今天还有伴奏呢。不过他唱歌就是纯粹的自娱自乐,其它的一概不考虑,所以根本不管客人们大声吵吵什么曲目,而是朝乐队点点头,那意思是你们整啥俺就唱啥!
这家伙肯定是来砸场子的——乐队更加认定这一点,不免火冒三丈,几个人简单沟通了一下,鼓手准备整一首难度超高的外国歌曲,不过贝斯手呲牙一笑,然后从地上装乐器的盒子里面拿出一把马头琴。
另外几个伙伴大喜,很快,悠扬的马头琴声响起,草原风情扑面而来。
李小胖因为离得比较远,所以没看明白是咋回事,心中暗赞:不愧是首都啊,连酒吧的乐队水准都这么高,最主要的是配合好,知道俺们那边挨着内蒙,傻叔比较擅长这方面的曲调。
马头琴一响,傻叔整个人又不一样了,只见他长发一甩,身躯有节奏的起起伏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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