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威尔克的一再要求下,全家搬去了祖母家所在的拉多达畔,躲避两国冲突。
而他也办好前往华国的各项手续,背着那把小提琴,买了一张机票,飞去那个有纯白栀子花盛开的国度。
京市的阳光正好,空气里浮着一层薄薄的暖意。
此时的威尔克还没有历经末世的枪林弹雨,双手干净修长。他穿着白色简约T恤衫和浅蓝色破洞牛仔裤,整个人高大帅气,洋溢着青春的气息。金色的发丝被阳光照得近乎透明,松软地搭在额前,碧色的眼眸温润清澈,睫毛浓密卷翘,像极了从画册里走出来的芭比王子。
所以,当他操着一口蹩脚的中文,皱着眉、比划着问路的时候,收获的全是路人善意的笑和热情的指引。
那些笑容干净明亮,让他恍惚间在陌生人脸上看见了宋栀的影子——那是另一个世界,初次见面时,宋栀那双黑亮干净的眼眸。
他要在机场坐车去往高铁站,去往宋栀的家乡,那里有成片的栀子花,是个很美的地方。
威尔克手里攥着手机,屏幕上是导航页面,但似乎导航不怎么好用,他蹙着眉低着头,在原地转了好几圈,刚迈出步子,就结结实实地撞上了一个人。
行李箱轮子在地砖上刮出刺耳的声响,还有夸张的倒抽气的的声响。
这人穿着一身潮牌,戴着大檐网球帽,脸上架着墨镜,一脸痞气,手里还拉着两只贴满封条的行李箱。
“喂!走路不看......”
陆屿话说到一半,动作忽然顿住。他抬手把脸上的宽大墨镜往下一扒,从镜片上方歪着头往上瞧,视线撞上那双碧色的眼睛时,嘴角猛地一抽,紧接着笑出了声。
“卧槽——!”
很熟悉的惊叹语句,是那骚气不正经的狙击手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语。
威尔克也愣了。他盯着面前这张脸,那顶可笑的棒球帽,还有那身花花绿绿的潮牌,半晌没动。
但身体的反应永远快于大脑,他抬手,一把掀开陆屿头上的帽子,上下打量着他,目光从陆屿的脸扫到那件印着不明涂鸦的T恤,再扫回脸上,毫不留情的嘲讽着。
“嘻哈狙击手?!这品味......啧啧啧!”
陆屿被掀了帽子也不恼,反而挺直腰杆,骚气十足地扭着腰转了一圈,眼神带着挑衅意味扬了扬下巴。
“嗯哼!花的中尉的钱,为了回国,我特意置办的这一身,酷不酷?”他故意摆了个夸张的pOSe,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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