脚筋就是他的第二生命,没有了脚筋,就像没有了牙齿的沙豹,只能徒劳在猎人的刀下苦苦哀嚎。
果然,被砍断脚筋的沙盗头目,发出了如雷般的惨叫,再也站不起来,轰隆一声倒在了沾满鲜血的沙漠中。
最后呢,老巴尔捂着眼睛,实在没有勇气再去看了。
这几个第四武士团的家伙们,拎着手弩,一声不吭地走出了藏身之地,他们,居然不给一个被砍断脚筋的武士公平决斗的机会,而是无耻选择了一项沙漠人决斗时候最不齿的行为:
群殴!
还是那种万箭齐发的群殴。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。几分钟后,场地中央又多了一具巨大的刺猬。
而这几个无耻的家伙们,居然都头冒红光,显然是升级了。尤其那个一脸黑色名叫龙江的家伙,升级最快,笑的也最无耻。
至于那个倒霉蛋身上的红药蓝药,还有一些战利品,很快被这群人瓜分完毕。
不久,第三个倒霉蛋又被龙江勾引来了。
这次,老巴尔都不忍心去看了。
不错,是不忍心,一辈子见惯了勾心斗角的老巴尔,居然不忍心了。
不是吗?
那个胖胖的女法师,先在埋伏地点,用魔法挖了个直径足足有三米的大炕,上面打了个“障眼术”,让它外表看上去和普通沙漠一摸一样。
那个更胖的叫杨达伟的家伙,收集了战场几乎能看到全部的钢刀,亲自蹲到坑里,把这些钢刀一把接一把认真埋了起来,不过是立着埋的,刀尖冲上!
老巴尔站在坑边看了一眼,立刻被眼前一片闪着寒光的兵刃吓破了胆,这哪是用来杀人啊,就是杀死一种传说中的叫大象的生物都足够了。
这还不算完,瘦瘦的强大骷髅宠物的主人,那位叫波特的巫师,居然在大坑边一口气埋了十几条绊驼索。
就是那种伏击骑兵的结实绳索,绳索一抖,半空而起,能把一头奔跑的骆驼活活绊倒在地!
老天啊,十几条!
老巴尔叹了口气,实在不忍再看了,坐到一块隐蔽处的石头上干脆发起呆来。
这回会长算是有救了,只是这帮家伙太猥琐了,太无耻了,太那个了……
果然,不到五分钟,先是听到急匆匆的龙江逃跑脚步声,紧接着便是熟悉的如雷怒吼追击声,就连那愤怒的词语都没有什么变化:
“混蛋,我雷克萨斯要杀了你,用你的血染红我的刀柄!把你的头砍成一万块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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